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协会通知公告
新加坡修订食品条例
2013-10-09

新加坡修订食品条例

    近日,新加坡农业食品兽医局(AVA)在其官方公报上刊登了2013年食品条例(修正案),并宣布于发布之日起正式实行。此次修订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:一是定义了幼儿的概念,特指1-3岁的儿童;二是新增加了9种食品添加剂,并规定了其在69类食品中的限量要求;三是规定了婴儿配方奶粉中聚葡萄糖的最大含量不得超过0.2克/100毫升,以及二甲基二碳酸盐使用量的释义;四是规定了真菌毒素黄曲霉毒素B1、黄曲霉毒素M1、棒曲霉素在婴幼儿食品中的最大限量,以及三聚氰胺在婴儿配方食品及其他食品中的最大限量;五是修改了营养信息面板中营养素含量的单位等。

  

  自2011年以来,我国出口新加坡的食品量每年约以3%的速度增长。专家提醒,相关企业应保持积极态度,仔细研读食品条例修订细则,对其中相关定义、限量及增减条例开展研究学习,将变化内容及时应用到生产中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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